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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解决食用菌胶囊企业生产经营合法性问题的建议(民建省委采用)
发表时间:2017-09-19

近期从江苏安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调研得知,该企业生产的食用菌胶囊食品,完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经过了江苏省卫计委的批准备案,质检部门也出具了合格检测报告,同时也是出口产品。该企业自2003年起就获得了江苏省和南通市卫生部门的生产许可,但2011年江苏省卫生厅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到期后,该企业多次申请续延换证未果。近6年来,该企业屡次辗转省市食药监、卫计、质检等部门,均未得到明确说法和有效支持,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和困难。

我国食药用菌品种多,产量高,是世界食药用菌产业第一大国。到目前为止,中国的食药用菌产量已超3000万吨,出口126个国家和地区。食药用菌已经成为中国农业继粮、棉、油、果、蔬之后的第六大产业。“食用菌胶囊食品”是提取食药用菌的有效成分,以胶囊作为包装物,满足人们人们快节奏生活需要的食品,在国内外市场深受欢迎。

合法性问题始终困扰着我国“食用菌胶囊食品”的可持续发展。2002年起,我国开始实行生产许可证的QS认证,但是食用菌胶囊食品却始终未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范围(未列入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卫生部门却可以对食用菌胶囊食品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2009年,《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QS证书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审批职能一并被移交给了食药监部门。但是食药监部门对食用菌胶囊生产和销售的合法性问题却一直未予以明确说法,原来食用菌胶囊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到期后,拒绝为其办理延续换证手续。这就造成了最迟在2013年后,所有的食用菌胶囊食品的《卫生许可证》到期后均无法延续换证,这个现象严重阻碍了食药用菌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对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加快食用菌胶囊企业的认证和许可工作。食药监部门应立足市场发展需求,统筹质检、卫计等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尽快明确食用菌胶囊食品的生产许可事宜,完善食品生产许可目录,提升办事效能,强化服务质量,保障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相关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

2、完善食用菌胶囊企业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市场管理部门应探索开展食用菌胶囊信息化建设,实现食用菌胶囊全过程监管和可追溯。各地可以根据地方实际,开展食用菌胶囊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提高食用菌胶囊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食用菌胶囊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工作。食用菌胶囊生产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应该引导相关企业深加工及精深加工的研究,重视专业高端生产、运管人才的培训,推动产业文化品牌建设和市场渠道的建设,推动食药用菌产业链发展壮大,提高附加值,强化国际话语权。


上一条: 关于创新金融工具,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的建议(民建省委采用) (201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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